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金所街道办事处中心卫生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前网络公示
金所卫生院于2017年取得寻甸县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选址于寻甸县仁德镇金所片区金所村705号,占地面积10513.09m2,坐标位置:东经103°11′25.80″,北纬25°33′3.56″,2021年5月组织编制小组,启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金所街道办事处中心卫生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众发布公示。
公示日期:2021年6月18日~2021年6月25日。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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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金所街道办事处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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