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昌宁县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岔河二级水电站工程项目应急预案备案前
网络公示
一、概况
昌宁县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岔河二级水电站工程位于昌宁县鸡飞镇境内,站址建在明山水库灌区北干渠大长凹倒虹吸管楂子树河左岸,距保山市122km,距昌宁县城36km。本项目电站是利用“明山水库灌区总干渠拦河坝至灌区北干渠大长凹倒虹吸管渣子树河底152m集中落差”发电的渠道串联型季节性农村水电工程。在保证明山水库灌区干渠农业灌溉功能正常的基础上,新增利用明山水库灌区北干渠年供水过程与水库至总干渠拦河坝区间(主要是立木河支流)设计年径流叠加流量进行发电,除厂区枢纽外,其余设施与明山水库灌溉总干渠及北干渠共用,且不设置拦河坝和生态放流口,具体情况说明见附件1,电站取水口地理位置为东经99°30'10.24",北纬24°43'15.76",电站厂房位于渣子树河下游段左岸,位置为东经99°28'21.67",北纬24°44'33.95",距鸡飞镇356m,交通较为便利。
昌宁县宝益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委托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昌宁县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岔河二级水电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2月取得“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昌宁县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岔河二级水电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保环复[2018]5号。
自项目建成以来,未出现环境污染事故,本应急预案为针对昌宁县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岔河二级水电站工程项目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备案。
二、风险源分析
依据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准则,结合企业自身经验及同类生产装置的类比调查,列出了生产过程中的潜在风险源、风险源发生原因及存在部位,具体分析见表2-1。
表2-1 主要环境事故环境影响分析
事故分级 |
事故名称 |
污染物 |
影响范围 |
一级事故 |
泄漏事故 |
油品 |
大量泄漏后,渗透进周边土壤和被水体吸收后造成环境污染。 |
污染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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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站上游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造成水体污染,污染水体流至本站区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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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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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前池发生溃塌事故,压力前池下游衍生的次生环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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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破裂事故衍生的环境问题,主要影响管道周边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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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灌用水被发电占用,导致下游农田、生态受到影响,引发一系列的环境衍生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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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 |
废油品/成品油品 |
油品泄漏后遇明火燃烧、爆炸,造成厂区及周边损害,进入水体污染水环境,影响地表水环境,产生的浓烟中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影响大气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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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事故 |
污染事故 |
危险废弃物 |
机修废物、报废的铅酸蓄电池随意丢弃,油品少量泄漏,但在站区范围内,未进入外环境,污染程度较轻,依靠水电站员工力量即可解决的。 |
生活污水、生活垃圾 |
化粪池不及时清掏,导致污水外溢;生活未按规定处置,在厂区范围内随意丢弃,造成厂区内环境污染,依靠水电站员工力量即可解决。 |
三、应急响应及措施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措施是为消除事件事故,减缓对环境造成影响,阻断泄漏源,并对受伤人员进行转移,开展自救,对危险区域内人员进行疏散、撤离现场。应急救援抢险抢修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和必要防范措施后,投入抢险工作。表3-1 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措施一览表
事故分级 |
事故名称 |
污染物 |
应急措施 |
一级事故 |
泄漏事故 |
油品 |
①泄漏时第一发现人通过无线通讯设备向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报告,组织力量切断泄漏源; ②切断火源、电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口罩,穿化学防护服,从上风处进入现场,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 ③事故处置组用沙袋围堵,阻断其外溢方向,用沙土、棉布吸收泄漏油品。应急保障组取来消防器材放至泄漏口周围,防止油品泄漏后发生爆炸、火灾事故。 ④变压器绝缘油循环西永泄漏的绝缘油通过截流沟后使用预先设置的油桶收集;水轮机油品循环系统设备泄漏的油品收集后置于预先设置的废油桶中;危废暂存间泄漏油品通过围堰收集后,使用废油桶收集。上述收集泄漏油品的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中,后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污染事故 |
上游水体受到污染 |
①事故发现者第一时间通知应急环保组和事故处置组。 ②事故处置组关闭进水口闸门,关闭发电机组。 ③应急环保组将事故向昌宁县环境保护局报告,等待处理方案的下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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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事故 |
压力管道破裂 |
①事故发现者第一时间通知应急环保组和事故处置组。 ②事故处置组关闭进水口闸门,关闭发电机组。对破损管道段进行封闭。 ③应急环保组将事故向昌宁县环境保护局报告,等待处理方案的下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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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前池溃塌 |
①压力前池出现溃塌征兆时,首先应在安全位置,开辟临时应急泄洪道,将池内水位降低,待水位降低后,对池体损毁处进行修缮和加固。 ②当出现超过设计标准的特大洪水时,应在抢修临时泄洪道的同时,报请上级批准,采取非常措施加强排洪,降低水位;但应控制水位下降速度。 ③根据压力前池下游将会受到灾害影响的区域、受危害程度、安全疏散路径进行确认,有序开展疏散转移和安置工作。当出现排水设施入口堵塞时,应组织人员对入口处的杂物进行清除,并派人值守,保证排水畅通。 如果处于雨季,且事故严重,则应根据情况,预先疏散下游群众,然后采取坝上控制排水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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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灌用水被占用 |
①事故发现者第一时间通知应急环保组和事故处置组。 ②事故处置组关闭进水口闸门,关闭发电机组。 ③应急环保组将事故向昌宁县环境保护局报告,等待处理方案的下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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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 |
废油品/成品油品 |
①事故发现者马上关闭电源,及时按响警铃,并通知急救援办公室主任。水电站内员工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尽力扑灭初期火灾。 ②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要根据火势进行初步判断是否需要联系消防大队、环保局、卫生局等外部力量进行援助,若需要,及时进行联系。 ③爆炸、火灾主要为油品遇火源引发,事故处置组应按照以上(1)泄漏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用沙袋对油品进行围堵,解决油品泄漏问题。 ④当初期小火时,事故处置组组员用水电站内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当火势已到不可控制的局面,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应马上组织全体人员撤离火场,并在站外安全区域等候消防车辆及消防人员的进场。 ⑤灭火后会残留部分干粉,干粉的主要成分为磷酸铵盐,无毒,灭火产生的残粉可直接通过水进行清洗,清洗废水经截流沟收集后,使用水桶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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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事故 |
污染事故 |
危险废弃物 |
事故发现者将未妥善处置的油渣、废油、铅酸蓄电池收集后,放置于指定的场所,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生活污水、生活垃圾 |
①化粪池污水外溢:事故发现者第一时间通知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组织事故处置组用沙袋围堵,截断污水溢流方向,用废桶收集溢出污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②生活垃圾未规范处置:事故发现者将未按要求处置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置于生活垃圾收集池,按要求规范处置。 |